十二月十八日,凌晨
1) 身邊伴侶喜歡的,不論是室內外活動(打牌/唱k/遊山or玩水),我不喜歡的,絕不參與。
2) 相反身邊伴侶,不論是室內外活動,他不喜歡的,亦絕不參與。
3) 身邊伴侶不喜歡出席我的朋友,甚或家人的各種聚會。
4) 身邊伴侶喜歡單獨跟另一(或多於另一)女性朋友lunch,dinner or drinks。
5) 身邊伴侶很大方地,絲毫沒妒意地,喜歡我跟另一(或多於另一)男性朋友lunch,dinner or drinks。
6) 身邊伴侶喜歡跟另一(或多於另一)女性朋友sms, msn, mms, QQ
7) 身邊伴侶喜歡跟朋友睇戲、睇波、睇乜都好,總知就是喜歡跟他的朋友在一起。
8) 身邊伴侶在大時大節,一定公事纏身。
9) 身邊伴侶喜歡在假日尋空間。
10) 身邊伴侶喜歡夜歸或早歸,早歸是指早上。
11) 身邊伴侶手機不是留言信箱就是長響不接。
12) 身邊伴侶喜歡將手機設定震音,當我在他身旁的時候。
以上種種,我覺得沒大問題。
我沒有表示不安,表達不滿。我沒有發癲,我沒有歇斯底里。
因為是我,讓他從安心到應份地去犯這個錯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