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

我的伴侶絕對犯得起這個錯誤

十二月十八日,凌晨

1) 身邊伴侶喜歡的,不論是室內外活動(打牌/唱k/遊山or玩水),我不喜歡的,絕不參與。

2) 相反身邊伴侶,不論是室內外活動,他不喜歡的,亦絕不參與。

3) 身邊伴侶不喜歡出席我的朋友,甚或家人的各種聚會。

4) 身邊伴侶喜歡單獨跟另一(或多於另一)女性朋友lunch,dinner or drinks。

5) 身邊伴侶很大方地,絲毫沒妒意地,喜歡我跟另一(或多於另一)男性朋友lunch,dinner or drinks。

6) 身邊伴侶喜歡跟另一(或多於另一)女性朋友sms, msn, mms, QQ

7) 身邊伴侶喜歡跟朋友睇戲、睇波、睇乜都好,總知就是喜歡跟他的朋友在一起。

8) 身邊伴侶在大時大節,一定公事纏身。

9) 身邊伴侶喜歡在假日尋空間。

10) 身邊伴侶喜歡夜歸或早歸,早歸是指早上。

11) 身邊伴侶手機不是留言信箱就是長響不接。

12) 身邊伴侶喜歡將手機設定震音,當我在他身旁的時候。

以上種種,我覺得沒大問題。

我沒有表示不安,表達不滿。我沒有發癲,我沒有歇斯底里。

因為是我,讓他從安心到應份地去犯這個錯誤!